综合室
1.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对学校政治生态进行分析和研判;
2.负责协调与直属单位及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负责组织本部门有关会议、活动;
3.组织起草、修订、废止本部门的规章制度,负责起草上报本部门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简报等有关文件文稿;
4.负责本部门文件等材料的收发、流转、登记工作及文书归档工作,负责全校处级干部廉政档案的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有关书报杂志、宣传资料等的征订发放;
5.负责本部门的印章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及部门网站维护、网络宣传工作;
6.负责对全校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7.负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谈话室的建设、管理与维护工作;
8.指导各直属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案件管理工作;
9.负责受理对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信访举报;
10.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监督检查办案安全,做好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和分办工作;
11.负责案件系统的管理、维护、登记与上报工作;
12.负责出具本部门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13.负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信访处理、问题线索处置与审查调查工作的卷宗保管与维护工作;
14.其他党纪法规规定的、上级组织交办的或领导交办的工作;
第一纪检监察室
1.监督联系单位为学校本部、珠海校区、附属口腔医院、第五附属医院;
2.监督和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除省管干部外)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情况、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国家法律法规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
3.监督和检查珠海校区、附属口腔医院、第五附属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纪检监察部门问题线索处置、立案审查等方面工作;
4.负责学校本部(涉及省管干部除外)的信访处理、问题线索处置工作,负责珠海校区、附属口腔医院、第五附属医院涉及处级干部的信访处理、问题线索处置工作,负责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第三附属医院涉及处级干部的立案审查工作;
5.监督和检查向联系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问题处置与落实情况;
6.监督和检查各联系单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情况和开展内部巡察工作情况;
7.向监督联系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
8.负责学校本部(涉及省管干部除外)问题线索资料整理归档,负责珠海校区、附属口腔医院、第五附属医院涉及处级干部问题线索资料整理归档;
9.其他党纪法规规定的、上级组织交办的或领导交办的工作。
第二纪检监察室
1.监督和联系单位为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第三附属医院;
2.监督和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除省管干部外)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情况、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国家法律法规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
3.监督和检查联系单位纪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和联系单位纪检监察部门问题线索处置、立案审查等方面工作;
4.负责监督联系单位涉及处级干部的信访处理和问题线索处置工作,负责学校本部(涉及省管干部除外)的立案审查工作,负责珠海校区、附属口腔医院、第五附属医院涉及处级干部的立案审查工作;
5.监督和检查向联系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问题处置与落实情况;
6.监督和检查各联系单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情况和开展内部巡察工作情况;
7.向监督联系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
8.负责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第三附属医院涉及处级干部问题线索的整理归档;
9.其他党纪法规规定的、上级组织交办的或领导交办的工作。
案件审理室
1.负责对第一、第二纪检监察室移交的案件进行审理,与上级组织对接需要呈报的二次审理的立案审查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处分意见;
2.负责对各直属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报送的、且经过一次审理的涉及科级干部立案审查案件进行二次审理;
3.负责受理对本部门或下级纪检监察部门作出的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组织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
4.负责监督检查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对典型违法违纪案件开展剖析,做好“一案一整改”工作;
5.指导各直属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案件审理工作;
6.其他党纪法规规定的、上级组织交办的或领导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