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校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学校的执行情况,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依照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的规定,协助党委与有关职能部门一起加强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宣传党的政策法规,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意识。
(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
(四)依照党章和党内其他有关条例法规的规定,监督检查学校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遵守党的纪律的行为。
(五) 依照党章和党内其他有关条例法规的规定,调查和处理学校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六)依照党章和党内其他有关条例法规的规定,受理学校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受理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和控告;负责信访的承办、转办和催办工作。
(七)贯彻执行学校党委的各项决议,办理纪检工作的日常事务,完成上级纪检机关、有关领导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