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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纪规矩为绳 全面从严治党
2023-09-07 08:58 刘俊良  审核人: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从古至今,规矩向来是衡量事物的准绳,党的纪律与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新时代严明党的纪律与规矩,是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与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重要课题。诚然,为解决大党独有之难题,保持党的战斗力与生命力,必须深刻把握党的纪律与规矩的理论渊源与科学内涵,始终贯穿于党的建设的过程始终。

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把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进一步系统阐释了守纪律、讲规矩的极端重要性。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而党的规矩包括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以及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严明党的纪律与规矩,应当将严的基调贯穿监督执纪其中,始终加强和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为此,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一、提高政治站位,永葆践行初心使命的政治自觉

中国共产党是为人民谋幸福的政党,具有鲜明的独特性,使命与责任的同一性构建了党在百年奋斗征程中结合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需要,不断强化初心,践行使命,积极主动承担时代责任,始终保持先进性、纯洁性。进入新时代,面对党内存在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四个不纯”等问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强调党的纪律与规矩的重要性,驰而不息的进行自我革命,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在严明党的纪律与规矩中坚持权责统一的原则,积极唤醒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以使命自觉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推动党的建设。一言以蔽之,要不断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完成党的使命任务为内生动力,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党的政治站位,强化党员干部对党的使命和任务的认同,共同构筑起加强党的建设的内在动力系统。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赓续对党忠诚的基因血脉。

二、加强党内法规与法律贯通,实现纪法融合

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是新时代纪律建设的重要成果,也是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重要基本内容。这就要求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将党的纪律建设理论与法律法规落实在纪律制定与执行中。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党的建设纳入依法治国战略,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在指导理念上,坚持纪严于法、纪挺法前。党的纪律是党的核心价值和先进性的体现,其运行最低标准始终高于法律对公民的底线要求,要始终把党章作为党内的根本准则。另一方面,实现纪法贯通、纪法衔接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特征和优势所在。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统筹运用好纪律与法律两把尺子,坚持纪在法前、纪比法严,当纪则纪、当法则法,实现纪法双施双守。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要先用纪律的尺子进行衡量和认定,再用法律的尺子对其违法犯罪进行处置,既防止以党纪处分代替政务处分和刑事处罚,又防止以政务处分和刑事处罚代替党纪处分,从而让“纪”“法”在腐败治理中做到功能、职责的贯通衔接,实现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坚持在执纪监督过程中的程序正当性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对于一个党员,纪律是高压线,对于一个政党,纪律是生命线。“一切按程序来”就是我党一直以来的纪律和传统。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最基本的就是要遵循组织程序,组织程序作为管理规范、行为规则,可以发现、预防很多可能出现的问题,是很有必要的重要环节。因此在履行过程中,绝不能满不在乎,怕麻烦、不清楚事实证据就将人留置处分,总而言之应将程序的正当性贯穿于执纪监督的全过程各方面。

综合所述,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应当将纪律与规矩挺在前面,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做到刀刃向内,提高自身免疫力。既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惟其如此,才能真正实现全党的统一意志、统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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