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10月29日上午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开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引向深入,引导全党全国人民坚定改革信心,更好凝心聚力推动改革行稳致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讲求科学方法,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要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进一步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好发挥法治在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中的积极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平等保护全体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纪检监察机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是严肃的政治要求和政治责任,必须以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为准绳,从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到问责追责,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要合规合纪合法。
一、增强法治意识,把法治思维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既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做好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工作,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法治化、专业化。对纪检监察干部而言,树立法治思维是必不可少的基本素质,必须把政治意识与法治思维统一起来,不断强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意识,把学法作为能力要求、把懂法作为价值追求、把用法作为工作准则,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各类风险挑战、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我们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研讨、专题培训,树牢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强化纪法素养,提高纪法水平。
二、压实法治责任,运用法治方式加强监督执纪执法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我们要坚决扛起这一重要责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要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学校纪检监察一切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执法既是职责所系,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担当所在。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坚持抓监督从严、执纪从严、执法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要聚焦学校中心工作履职尽责,综合运用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开展好五个专项监督,配合开展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集中整治,从严从实抓好自我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为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纪律保障。
三、严格制度执行,让用法执法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纪检监察工作涉及对人的评价和处理,关系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政治生命。我们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事实为上、证据为王,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准确把握纪、法、罪的界限和标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要以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运用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客观全面核查问题,精准认定违纪违法事实,切实做到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要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推进法治建设的部署,以及党章、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对监督检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处分决定、监督管理等进行全面规范,提高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的精准性、实效性,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从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到巡察、问责追责等,严格依照党的原则、纪律、规矩和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使权力运行既规范有序又顺畅高效,依规依纪严格履行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各项要求,体现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的要求,真正实现监督执纪问责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